MoneyDJ新聞 2019-07-10 12:48:32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海外資金大赦條例的資金匯回專法,本月初正式三讀通過,政院估計,未來每年將吸引1,300-8,900億元台幣的資金回台,對於匯回資金的規模,第一線會計師多表達,台商客戶因應全球局勢變化,確實展現高度意願,其中又以有實質投資需求的廠商居多,未來期許子法更廣泛定義「實質投資」適用範圍;至於金融市場期待的資金活水,可能只是順帶效應,對股市影響不這麼直接,長期比較可能嘉惠銀行業資產管理業務。
資金匯回專法 掌握天時地利
全名為「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的海外資金匯回專法,3日正式三讀通過,因該條例對過去未有繳稅基礎也很難舉證資金來源的海外資金,給予簡易且優惠的稅制標準,原始稅率為8%、10%(編按:本金作為稅基),符合特殊情況可降至4%及5%,財政部預期,未來每年將吸引1,300-8,900億元的資金匯回,最高可貢獻國庫近600億元的稅收。
如果以專法規定匯回資金七成得用於實質投資,25%用於主管機關核定的金融商品、剩餘5%自由運用,每年可期待的實質投資均值可能有3千億以上(編按:以預估資金匯回的中間數計算),並挹注千億以上的金融商品活水。
台商資金匯回意願高 金額多少難論定
不過,1,300-8,900億元的數字計算基礎為何?政院講的不明白,第一線的會計師也不敢論定,長期研究該議題與緊盯專法制定的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志翔(下圖)與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有志一同的說,過去台商投資海外、創造盈餘但還滯留海外的資金規模,金額可觀,此波全球政經局勢的變化,無論是防洗錢、防避稅或中美貿易戰下的生產基地風險分散等,都對台商的資金匯回意願有助益,只是金額多少很難估算。
林志翔認為,如果單純以技術面來說,難度不高,特別是此波最有機會匯回的上市櫃企業,因會計帳相對清楚,且過去投資大陸多有透過第一層的境外公司架構,近幾年也有將在陸投資的部份盈餘匯出,只是可能還停留在海外帳戶,只要廠商願意匯回,執行面有解,重點是專法條例對於非實體投資的資金閉鎖期,是否有可能將部分資金擋在門外,值得觀察。
吸引有實質投資為主的台商 其他只是順帶效應
林志翔分析,最終通過的資金匯回專法,對於非實體投資的資金,將閉鎖「5+3」年,也就是必須在專戶內控管五年,五年屆滿後後三年分批領回,等於全數金額要回到公司或個人手上,來回得八年,他直言,假設不是有實質投資需求的廠商,大概不會願意被這樣鎖。
受訪會計師私下都坦言,政院這樣的設計,自然是擔憂資金匯回對淺池的台幣外匯市場造成影響,也回應先前市場對於炒股炒房的疑慮,因此對於匯回資金的自由度上,開了小門。
不過林志翔也認為,台商因應全球局勢的轉變,與資金大赦的時機,將資金匯回,雖然對金融市場只是「順帶效應」,但也非壞事。洪連盛(下圖)則預期,台商匯回放置於專戶內的資金,也是未來八年內台灣金融商品可能的活水,且可以確定的是,假設吸引質實質投資進駐,對台灣的民間投資、消費、就業薪資等,將正面期待。
金融投資 得與海外競逐資金運用效率
回頭看匯回資金最高三成可用於金融商品的部分,洪連盛認為,假設談到金融商品,就得考慮國內與海外市場創造資金效率的能力,特別是此波台商預備匯回的資金,無論在個人帳或公司資本帳下,多數屬於是偏低度運用的資金,不見得直接影響波動較大的股市,反倒是未來五到八年台灣銀行業發展資產管理的契機。
但過去被認為是台灣發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重要競爭對手的香港,自反送中事件後,出現資金匯出的現象,林志翔認為,雖從最新發展看來,政治情勢不致往最壞情況發展,只是企業在考慮資金停泊處,勢必將政經穩定度納入考量,中長期對不少留在香港的台商資金挪移,可能產生影響。
實體投資認定面相籲放寬 金融業盼長期商機
此波資金匯回的大赦效應,銀行業多已預期,第二季後將逐步放大,一旦等到專法細則出爐,預料將帶動更多資金回台,銀行業也引頸期待,據悉不少已成立專責部門,迎接商機,只是因不少資金運用操作可能將從過去的OBU,轉回DBU,屆時DBU對金融商品的放寬程度,將攸關實際商機的大小。
洪連盛也提醒,目前資金匯回專法的子法與細部執行細節還未出爐,假設未來台灣希望發展的是高技術含量的事業,對於實體投資的認定須跳脫傳統有形資產的框架,不該僅限於土地、設備等資本投入,包括商譽、品牌、人才、專利、研發等的無形資產投入,反而是不少新創行業的基礎,應該也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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