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9-06-13 11:30:12 記者 萬惠雯 報導
台灣太陽能發電的投資收益以及穩定的報酬率愈來愈受到大型資金業者的青睞,平均內部報酬率在4-10%、售電保證20年的條件吸引資金進駐,除了中租(5871)一直投資並持有太陽能電站外、國泰人壽以及台灣其它壽險業者也搶進(見下表)、國外大型資金部分,貝萊德實物資產也與永鑫能源、雲豹能源合作開發電站,而碩禾(3691)旗下的電站開發商禾迅綠電日前也將台南太陽能電站處份出售給由國際資金I Squared Capital在台投資成立的辰亞能源。
而以禾迅開發太陽能電站處份給辰亞能源為例,交易總金額為2.36億元,但處份利益達2.13億元的水準,獲利豐厚,但電站開發在台灣也有不小的挑戰以及風險,仍是具有相當高的門檻。
要成功開發太陽能電站 上中下游環環相扣
要成功開發一個太陽能電站,整個上中下游的條件都環環相扣,從最上游土地開發開始,如果是土地所有權較簡單、面積也大的則相對好開發,或者是公有地、公有房舍屋頂等公家單位土地(下圖),較複雜者則要委外由地方的土地開發商或倚賴地方人士或仲介商等。
在取得可供開發的土地後,開發商進行整合土地、依據台灣的電業法規取得相關執照等,若是特許項目(大於2MW電站)則要電業許可、農業不利耕作的土地則需變更許可等,確認電廠完成後的饋線有無容量或有沒有與台電對接的併網點,拿到一切許可後,才可開始建廠。
至於建廠部分,國內則有許多EPC廠商,台灣本來即為高效率太陽能模組和電池生產重地,MIT模組發電效率高且價格透明,相對則是台廠的優勢。
土地整合、法規、饋線 三大挑戰
台灣南部日照高、適合太陽能發電,尤其在氣候暖化農作收入波動大、農地收益不穩定,農民若可藉由農地出租建置太陽能廠收取固定收益,具有吸引力,但農地使用有很多限制,如果是農電共生,太陽能電站作為農地附屬設施,但農家需要保證每年的農作收入量,提供產銷證明,每年需稽核以及報告,對農家來說較沒有此類管理資源。
且在土地整合的過程中,地方上的溝通或開發商要對地方的回饋或環保的建設等,愈複雜的土地就需要愈多時間的協調。
另外就是土地限制的問題,如山坡地或農地變更的限制,但再生能源法一直在修改以及變化,在過程中業者一直與主管機關溝通,政策面支持,法規細則還沒下各地方政府對土地變更的管理方式也有不同細則,以屏東為例,擁660米平方的土地變更就可以不需變更地目蓋100K瓦的電站,相對便民。
至於在饋線部分,電廠拉饋線接到台電網絡,線路經過各別地主的過路費,有時很難溝通,也需要經過台電允許備案,困難度也相當高。
好案難求 好開發團隊累積實戰力
經過去年一波政府釋出公有地房舍、學校屋頂或太陽能專區等幾乎不需要太多整合的案場土地後,適用大型地面電站的案場地愈來愈難求、或者租金墊高,業者盼政府在政策鼓勵下可多釋出適合的土地,如不利耕作區等等,大規模的地面電廠也才能發揮經濟規模。
而發展太陽能電廠業務也幾乎是台灣各家太陽能業者的發展方向,除了碩禾旗下的禾迅、茂迪(6244)、中美晶(5483)、聯合再生(3576)、元晶(6443)以及安集(6477)旗下都有電站開發團隊,而在非上市櫃的業者之中,包括永鑫能源、茂勝、天泰、開陽等等(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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